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与职业谱系图项目建设(特高项目)招标文件IB1117(定稿)

本文由用户“qiangxiuhao”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06-03 18:31:09 举报文档

以下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与职业谱系图项目建设(特高项目)招标文件IB1117(定稿)》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与职业谱系图项目建设(特高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06-HXTC-IB1117

采购人:XX电子科技***

**_*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18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四章 投 标 邀 请 65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69

第六章 评分标准 71

第七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7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指有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需求的XX电子科技***。

“招标代理机构”指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的**_*,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所列所有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潜在投标人”指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合格供货商。

“投标人”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货商。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获中标通知书的供货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2.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XX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4 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

1.2.5 本次招标产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第七章。

1.2.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1.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9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1.7 除以上条款外,合格的投标人还需满足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资质要求。

1.8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 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知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六章 评标标准

第七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投标人须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若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格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将予以澄清,澄清相关规定参照本须知6.1。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案例证明文件

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10——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12——人员情况表(格式)

附件13——实施方案

8.2 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的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及装订。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要求。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认定投标无效。

10.6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0.7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的要求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中标人拒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的;

11.3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支付:

详见第五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1.6 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1.7 因投标保证金退还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认定投标无效。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六 份、电子版 一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以不执行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经投标主体在文件所有指定位置签字即视为有效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时,投标人应按包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_*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7.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7.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1.2 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1.3 只有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才属于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9.2.1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适用法律等内容及招标文件中带有“应、应当、须、必须、不得”等字样的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

投标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人以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且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存在法律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据事件严重程度做出终止合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投标人承担。

4.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软件系统功能正常,采购人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进行故障排查和解决;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实现的软件产品在验收时需提供软件功能验收报告,确保功能完整、系统稳定。

5.培训要求

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验收时需提供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系统安装、配置、调试、后台管理、系统使用,并提供完整的安装配置说明文档。

投标人须提供软件定制模块接口培训,方便采购人后期对代码的升级拓展。

验收标准

本项目属于研发性质,需按照软件项目来实施验收。为了使项目验收更具公平性、可操作性和标准化,特制定此验收标准。

验收时需提供“详细技术要求”中的4份理论研究报告。

验收时需提供专业与职业谱系图模型1套。

验收时需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时间进行分阶段验收,验收时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演示专业与职业谱系图自动构建系统,并演示1+10个专业群的专业与职业谱系图并提交验收报告。阶段验收完成试运行一年无技术问题后由中标人申请全部验收。

全部验收时需提交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档。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浅谈工程招标工作的廉政风险控制
  2. 招标公告模板范文
  3. 加油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4. 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6.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XX省厅02)
  7. 0108标书制作考题
  8. 标准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招标文件
  9. 标准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10. 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版)
  11. 版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版)
  12. 市场营销培训总结
  13. 小学教学设施采购公告版
  14. 重新招标的认定依据和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办法
  1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版)
  16. 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17. 房建市政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
  18.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以上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与职业谱系图项目建设(特高项目)招标文件IB1117(定稿)》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