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故意伤害-模拟法庭》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第三届模拟法庭剧本
导演兼编剧:曾某某
人物:审判长:1人、审判员:1人、人民陪审员:1人、书记员:1人、公诉人:2人、辩护人:2人、被告人:3人、法警:2人、主持人2人(1男1女)
?【剧本内容】
被告人:覃淘,*_**二年级学生。
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包某某,本市XX高中二年级学生,与贾某某同班同学。
被害人:丁某某,本市XX高中一年级学生、
????[基本案情]覃淘与丁某某同为XX高中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某某插队,覃淘与其当场吵架,丁某某打了贾某某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覃淘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某某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覃淘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某某,乙然当场同意,叫覃淘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覃淘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某某帮忙,叫包某某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某某,包某某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覃淘纠约乙然、包某某二人,在丁某某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某某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某某拦住,对丁某某进行殴打,丁某某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某某头部砍去,丁某某被砍倒在地后,覃淘、乙然又在丁某某身上猛踢几脚,丁某某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覃淘、包某某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到庭。
[审判长]:第一被告人姓名?
[覃淘]:覃淘,
[审判长]:性别?
[覃淘]: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覃淘]:89年5月17日生
[审判长]:民族?
[覃淘]: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覃淘]:高中文化
[审判长]:职业?
[覃淘]:学生
[审判长]:家庭住址?
[覃淘]:*_**维多利亚52号。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
[覃淘]:9月14日
[审判长]:第二被告人姓名?
乙:乙然
[审判长]:性别?
乙: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乙:82年8月12日生
[审判长]:民族?
乙: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乙:初中文化
[审判长]:职业?
乙:无业
[审判长]:家庭住址?
乙:XX市XX区XX15号。
[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乙:有,2000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1月9日刑满释放。
[审判长]:第三被告人姓名?
[包某某]:包某某
[审判长]:性别?
[包某某]: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包某某]:90年7月8日生
[审判长]:民族?
[包某某]: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包某某]:高中文化
[审判长]:职业?
[包某某]:学生
[审判长]:家庭住址?
[包某某]:*_**恒兴名园25号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
[包某某]:9月14日
[审判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何时收到?
[覃淘]:收到了。
乙然:收到了。
[包某某]:收到了。
[审判长]:何时收到?
[覃淘]:2005年10月28日收到的。
乙然:2005年10月28日收到的。
[包某某]:2005年10月28日收到的。
[审判长]:三被告人收到起诉书距今天开庭已超过十天,符合法律规定。今天XX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审理本案的和合议庭由审判员陈某某,人民陪审员梅某某、吴波三人组成,由审判员陈某某任审判长,书记员张宇担任法庭记录;
受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蒋某某、陈文出庭支持公诉;
依据法律规定,被害人丁某某及被告人覃淘、包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受被告人贾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华夏锦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出庭为被告人贾某某辩护;
受被告人包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长城律师事务所崔志宇出庭为被告人包某某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除了可以委托聘请的律师辩护外,还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上述权利是否听清?
丁某某:听清了。
覃淘:听清了。
乙然:听清了。
[包某某]:听清了。
[审判长]:被害人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丁:不需要
[审判长]:被告人覃淘,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覃淘]:不需要
[审判长]:被告人乙然,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包某某]:不需要
[审判长]:被告人包某某,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包某某]:不需要
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1):*_**人民检察院起诉书,XX检刑诉[2005]76号
? ??被告人覃淘,男,1989年5月1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学生。*_**学生。住本市XX区维多利亚52号。2006年9月1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_**拘留,9月14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乙然,男,1982年8月12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XX市XX区XX15号。2006年9月1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_**拘留,9月13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_**。被告人乙然曾某某2000年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包某某,男,1990年10月8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学生。*_**学生。住本市XX区恒兴名园25号。2006年9月1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_**拘留,9月14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寻衅滋事一案,由*_**侦查终结,现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9月11日,被***食堂内,因排队买饭与丁某某发生争执,后被告人覃淘遂纠约被告人乙然、包某某欲对丁某某实施报复,次日下午16:30分,三被告人在丁某某回宿舍途中,将其拦住,乙然上前打了丁某某一个耳光,丁某某逃跑,三被告人随后追赶,被告人乙然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心头部砍去,致其头部7一8厘米长的创口,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丁某某被砍倒在地,被告人覃淘、乙然又对丁某某身上猛踢几脚,后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逃离现场。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书证、物证、法医鉴结.定论等证据证实,三被告人亦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贾某某、包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某某,应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
被告人覃淘、乙然?系主犯;被告人包某某系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被告人贾某某、包某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乙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应从重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_**人民法院?? ?检察员: 蒋某某??? 陈文???? ?2005年9月25日
[审判长]:三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覃淘]:听清楚了
乙:听清楚了
[包某某]:听清楚了
[审判长]:下面分别进行法庭调查,先将被告人乙然、包某某带下法庭候审。
??? 被告人覃淘,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有无异议?
[覃淘]:没有。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公(1):被告人覃淘,公诉人问你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覃淘]:好的
公(1):你与丁某某是否认识?
[覃淘]:以前不认识,在学校食堂吵架后才认识他的.
公(1):你与乙然,包某某是否认识?
[覃淘]:乙然是我在游戏机室认识的朋友,经常在一起打游戏机,包某某是我的同学,而且我们住在同一宿舍.
公(1):你与丁某某有什么矛盾?
[覃淘]:在9月11日我在食堂买饭时,他没有排队,我说了他几句,他反而骂我,我们就发生了争吵,丁某某还打了我一拳,后来被在场的老师劝阻,我心里不服气,心想是他不对,居然还敢打我,让我当众出丑,很没面子,就想教训他一下。
公:你想怎样教训他?
[覃淘]:当天晚上,我在游戏机室正好遇见乙然,就和他谈到中午的这件事,请他帮忙,他说帮我摆平。回宿舍后,我看见包某某,心想人多的话可以吓吓他,就喊包某某一起参加,包某某先不肯,我就骂他不上路子,后来他同意了。
公(1):你把打丁某某的经过详细讲一遍。
[覃淘]:第二天下午快4点钟时,我就把乙然喊到学校,然后喊包某某一起在丁某某回宿舍的路上守侯,等了大约半个小时,看到丁某某正好一个人回宿舍,我们三人就上前拦住了他,乙然甩了他一个耳光,骂他“叫你嘴欠,打死你!”丁某某一看不对,撒腿就跑,我们三个人就追上去,乙然从衣服内掏出一把这么长的砍刀,对他的头部砍了一刀,丁某某当时捂着头就倒在地上,头部还流着血,我们三人上前又狠狠地踢了他几脚,丁某某大喊“救命!”我们三人就跑出了校园。
公(1):你是怎么归案的?
[覃淘]:事发后,我和包某某心中十分害怕,不敢回宿舍,就在学校附近转了一个晚上,后来包某某对我说,我们还是去自首吧。我就同意了。我们第二天一早一起到学校自首了。
公(1):你现在对你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覃淘]:当时自己太冲动了,也没考虑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公(1):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问题要发问?
辩:被告人覃淘,你是哪年出生的?
[覃淘]:1989年5月17日。
辩:也就是说案发时你还未满18周某某?
[覃淘]:是的。
辩:06年9月11日当天,你和丁某某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争吵?
[覃淘]:买饭排队时他插队。
辩:争吵过程中,谁先动的手?
[覃淘]:丁某某先打我一拳
辩:你有没有还手?
[覃淘]:没有
辩:06年9月12日下午,你喊乙然到学校,当时有没有叫他带刀?
[覃淘]:没有
辩:在丁某某受伤住院期间你是否去看过他?
[覃淘]:有的
辩:有没有对其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覃淘]:有的,我去看他时给了他500块钱。
辩: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辩护人有没有需要向被害人发问的?
辩:有。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询问被害人。
辩:被害人丁某某,在05年9月11日中午就餐时,你和被告人覃淘发生了争吵,是不是?
丁:是的。
辩: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争吵的?
丁:我当时有事着急,插了一下队,他就骂我。
辩:争吵过程中,是谁先动的手?
丁:我当时一着急,就打了他一下。
辩:覃淘有没有还手?
丁:他要还手打我时被老师和同学拉开了。
辩:你能否把三个被告人打你的经过详细陈述一遍?
丁:9月12日下午4、5点钟,我在回宿舍路上,看见他们三个气势汹汹的向我走来,我当时就害怕了。那个胖一点的就是乙然,上来就给我一个嘴巴子,而且还狠狠地骂我。我连忙就跑。但他们还是追了上来,然后我就觉得头上被重重的击了一下,我当时就倒在地上。他们还用脚踢我,我就喊救命,他们就跑了。最后我被送到了医院。
辩:在你住院期间,被告人覃淘是否去看望过你?
丁:有
辩:有没有对你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丁:给了我500块钱
辩: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人覃淘带下法庭,将被告人乙然带上法庭。
[审判长]:被告人乙然,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乙: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乙然。
公(2):被告人乙然,公诉人讯问你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乙:好的。
公(2):你与本案被害人丁某某是否认识?
乙:以前不认识。
公(2):你与覃淘、包某某是否认识?
乙:覃淘是我在游戏机室认识的朋友,我们常在一起打游戏机。包某某在此事之前不认识。
公(2):你与丁某某有矛盾吗?
乙:没有。
公(2):你不认识丁某某,又与他无矛盾,为何要打他、砍他?
乙:我和覃淘打游戏机时,他说被他同学欺负了,要我帮他摆平,出于朋友义气,我就和他一起去了。我们打他时,他要跑,我一急就拿出刀就砍了他。
公(2):是覃淘让你带的刀吗?
乙:不是。
公(2):你为什么带刀?
乙:我……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公(2):被害人丁某某头部的伤是你砍的吗?
乙:是的。
公(2):你还对他做了什么?
乙:我一开始打了他一记耳光,还骂了他,最后又踢了他两脚。
公(2):后来呢?
乙:后来我们就跑了,后来我就被公安机关抓了。
公(2):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乙:有。2000年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公(2):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某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乙然进行发问?
[覃某某]:不需要。
[审判长]:被告人包某某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乙然进行发问?
[包某某]:不需要。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人乙然带下法庭,将被告人包某某带上法庭。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包某某。
公(1):被告人包某某,公诉人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实事求是地回答。
[包某某]:好的。
公(1):你认识丁某某吗?
[包某某]:在此之前不认识。
公(1):你和覃淘、乙然是什么关系?
[包某某]:我和覃淘是同班同学,又住在同一个宿舍。在此事之前我不认识乙然。
公(1):你与丁某某是否有矛盾?
[包某某]:没有。
公(1):那你为什么要和覃淘、乙然一起去打丁某某呢?
[包某某]:是覃淘喊我去的。从内心讲我不想去,但是不去又怕别人说我不够朋友,所以就硬着头皮去了。
公(1):你把打丁某某的经过详细讲一遍。
[包某某]:9月12日下午4点多时,覃淘喊我去打丁某某,我不肯他就骂我不上路,我就只好答应了。第二天下午四点多时,我们在丁某某回宿舍的路上等了将近半小时,看到了丁某某一个人回宿舍,我们三个人就上前拦住了他,乙然先打了他一个嘴巴子,还骂了他两句,丁某某就赶快跑。覃淘和乙然追上去,我也跟了上去,乙然突然掏出刀砍丁某某,丁某某捂住流血的头倒在了地上,覃淘、乙然上前踢丁某某,我也上去踢了一脚,丁某某喊救命,我们三个人就跑了。
公(1):你是怎么归案的?
[包某某]:事发后,我特别害怕,不敢回学校,就在学校外面转。我越想越害怕,越想越后悔,就劝覃淘去自首。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和覃淘一起去学校自首了。
公(1):你对你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包某某]:我错了。我盲目讲“朋友”义气,我当时是应该劝止覃淘的,我很后悔。
公(1):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问题要发问?
辩:有。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询问被告人。
辩:你是哪年出生的?
[包某某]:1990年7月8日。
辩:也就是说,打丁某某时你还不满18周某某是不是?
[包某某]:是的。
辩:整个事件过程中,你打了丁某某几下?怎么打的?
[包某某]:我就在最后用脚踢了他一脚,还没敢重踢他,就是意思地踢了一下。
辩:你知道乙然带刀吗?
[包某某]:不知道。
辩:审判长,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带被告人覃淘、乙然上庭。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
公(2):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证明本案的证据有:
在卷宗第一册第三册第20页,21页,22页,有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的供述和当庭三被告人的供诉一致,在此不再宣读。
在卷宗第二册第38页,39页,有门诊病历证明被害人丁某某头部长达8厘米刀口,被害人医药费单据15张,计2500元。
[审判长]:请法警将此份证出示给被告人,辩护人及法庭。
被告人有无意见?
[覃淘]:没有
乙:没有
[包某某]: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意见
两辩: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2):在卷宗第二册第43页有法医鉴定一份。
活体损伤鉴定书
柳公刑活体检字(2006)第38号
被检验者:丁某某,男,17岁。*_**人。分析意见: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被检验者丁某某之损伤符合第32条规定,构成轻伤。鉴结.定论:丁某某之伤为轻伤,检验人:王飞(主任医师)许某某(法医师)
[审判长]:被告人覃淘,乙然,包某某,公诉人刚才宣读的鉴定书听清楚了吗?有无意见?
[覃淘]: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乙?: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包某某]: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覃某某护人有无意见?
辩:没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包某某辩护人有无意见?
辩: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2):现在公诉人宣读公安机关的提取笔录:2006年9月12日下午,我局值班民警张某某,李士华接到XX高中的报警,两位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见一学生倒在地上,当即送伤者到医院救治并从现场提取砍刀一把。后经鉴定刀上有新的血迹,刀柄有乙然的指纹,*_**。2006年9月13日,公诉人现在向法庭申请出示物证砍刀一把,请法庭准许审判长:本庭准许,请法警向被告人乙然、辩护人及法庭出示
乙:是这把刀
[审判长]:请法警将刀交还公诉人(法警将刀呈交给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后交还给公诉人)
[审判长]:被告人乙然,你是用这把刀砍的丁某某吗?
乙:是的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意见
两辩: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2):在卷宗第三册第61页,有XX高中出具的证明证实被告人覃淘,包某某到学校自首,在卷宗第一册第30页有三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覃淘,包某某案发时不满18周某某。在卷宗第三册第43页有XX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具的释放证,证实被告人乙然曾某某2000年1月10日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03年1月9日刑满释放。公诉人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覃淘对上述举证有无异议
[覃淘]: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乙然对上述举证有无异议
乙: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包某某对上述举证有无异议
[包某某]: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覃淘]:没有
[包某某]:没有
乙:有。这里是我家人代我赔偿给被害人丁某某的医疗费,营养费3500元的收条
[审判长]:请法警向辩护人、被害人丁某某及公诉人,法庭出示该收条
[审判长]:被害人对此份收条有无异议
丁: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对此份收条有无异议
公(1):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覃某某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覃某某:有。现提供覃淘在校表现情况证明一份,证明覃淘平时表现尚可,并无前科劣迹。该次犯罪属初犯,偶犯。
[审判长]:公诉人对此证明有无疑义?
公(1):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包某某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包某某:有。现提供被告人包某某所属居委会提供的平时表现情况证明包某某平时表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友违法行为,要去制止他、帮助他,使他及时改正,而非纵容他、甚至与他一起共同违法犯罪,共酿犯罪的苦果。覃淘、包某某虽然你们这次犯了罪,但你们今后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你们要记住:在那里跌倒的,就在哪里爬起来,今后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盘,使它不再偏航。
[审判长]:你们两被告人是否听清?
[覃淘]:听清了
[包某某]:听清了
[审判长]:下面法庭进行宣判
[书记员]:(法庭人员起立)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覃淘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被告人乙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三、被告人包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四、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砍刀一把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天起十日内,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在闭庭!(敲锤)将三被告人带下法庭。
?(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退庭)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故意伤害-模拟法庭》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