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市监发[]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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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市监发〔2021〕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市***、***、南通苏某某***,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公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_**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通市监发〔2020〕126号)相关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防疫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100%,其中优秀率达83%以上;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实施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学校食堂要按照相应学校寒假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的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材;合理设置洗手池等基本设施,提示师生员工就餐前做好手卫生,就餐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分餐制并错时错峰、单向就餐;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和记录;鼓励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自愿接受核酸检测,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提倡高校食堂采取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二)严格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学校复学前,学校食堂要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开展一次全项目自查。重点检查食堂供水、照明、通风、原料清洗、人员更衣、烹调、餐具消毒、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对存在故障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要对学校食堂的加工处理区、用餐场所及加工用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彻底清查食品仓库,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学校要在学生到校复学前完成食堂的自查与整改,填写《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一校有多个食堂和食品销售单位的,要逐一分开自查。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定期自查制度,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等四部门《***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市监发〔2020〕29号)有关陪餐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

(四)强化食材源头管控。各地要积极探索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建立大宗食品原料统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遴选并确定属地大宗食品原料供货商名录。要严格执行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实现原料来源可溯。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要尽量选择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高的供应单位,采购使用放心食材。鼓励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场、生产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教育部门公开招标,直接为学校配送食品,减少中间环节。

(五)严格过程控制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规范从原料进入至餐食供应全过程的加工制作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要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按食品安全贮存要求冷藏或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食物必须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升级。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升级工作。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以《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重点,强化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要通过宣传培训、现场会、建设示范食堂等形式,积极推行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

(七)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自查情况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指导有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在南通市食品安全在线考试平台(网址:http://sy.ntfood.org:1111/onlineExam/examinee_toRegLogin.do,技术支持电话:***)上进行注册、培训、考试,成绩不满80分的,要暂停从事原岗位工作,限期培训、复考。要根据学校食品消费的特点和风险隐患,加大对学校采购的米、面、油、肉类、蔬菜、乳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抽样检验力度。凡发现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处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学校食品原料供应单位的信用监管,对提供不合格食材的供应商相关信用信息应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餐具消毒的指导与监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安排抽检计划,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全年接受至少1次餐具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餐具依法严格处置,并督促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八)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对学校食堂的检查方式,联合或由市场监管部门单独对学校食堂开展检查,使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评分表》(附件2)对学校食堂进行评分并注明扣分原因。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学校食堂得分情况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一定渠道向学校公开得分情况。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设置一定的“食品安全工作”分值,学校上下半年两次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100ד食品安全工作”分值所得分即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年度最终得分。

(九)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学校要利用“明厨亮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二是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堂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作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分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实效。围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研究解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举措。特别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学校食堂的检查指导。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工作开展不力、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低的地区与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督促原有问题整改到位。

各地在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2021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计表(附件3)、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学校食堂名单,请于3月10***邮箱(***6@qq.com)。市市场***对各地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各地。

市教育局联系人:顾某某,电话:***、***;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郭某某,电话:***。

附件: 1.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评分表

3.2021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计表

*_** *_**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_**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学校名称

(盖章)

***学

地址

如东县马某某***



学校校长

葛某某

联系电话

***

学校性质

□√公办 □民办



食品安全

分管负责人

管 军

联系电话

***

食品安全

管理员

吴 政

联系

电话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负责人姓名

葛某某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2022年4月24日



学校食堂填写

学校 类型

□高等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中等教育学校

□初等教育学校 □幼托机构

从业人员数

44人





就餐 人数

2300

量化 等级

5A

自主经营(对外承包、委托管理)

自主经营

是否实施明厨亮灶

是





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情况

五常管理

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是





对外承包或委托管理情况

餐饮服务单位名称

公司总部

所在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合约起、止日期

义务教育(含与非义务教育共用)拟中止时间











































合约期内是否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是 □否)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



一、许可管理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校长。

符合



二、信息公示

2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标识、上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符合



三、制度管理

3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组织定期自查,落实整改要求并留存记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含与非义务教育共用食堂)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管理的,已按要求收回。

符合





4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符合



四、人员管理

5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签订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校(园)长、书记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分管领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学期重点工作。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足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符合





6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日进行从业人员餐前自查。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符合





7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符合





8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符合



五、环境卫生

9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墙面无破损、积垢、霉斑,地面无积水,物品摆放整齐。学校食堂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符合





10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保持有效运转,无明显污垢。

符合





11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于制作鲜榨饮料、食用冰等食品的水经过规范净化处理。

符合





12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符合



六、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13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建立采购记录台账。未购进使用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不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符合





14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加工。

符合





15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记录;存放于固定场所(或橱柜)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符合



七、加工制作过程

16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热食类食品烧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温度、时间符合要求。食品再加热符合要求。

符合





17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原料初加工使用专用清洗水池。

符合





18*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19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不低于125克/品种。

符合





20*

采用集体用餐配送的,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21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经营场所垃圾能够及时进行清理,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完整。

符合



八、设施设备及维护

22*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与许可时保持一致且运转正常。专间内净水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并及时更换滤芯。







23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符合





24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符合





25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配齐冷藏、冷冻设备。保温、冷藏冷冻、排油烟等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符合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26*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27

具有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配置有效洗涤消毒水池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与其他水池未混用。配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热力消毒设备, 使用适合于热力消毒的不锈钢材质类餐具。

符合





28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符合



十、先进管理方式及成效

29

学校食堂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五常”等先进管理方式;实行“明厨亮灶”等社会监督方式;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符合



十一、食品销售管理

30

食品销售主体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





31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和追溯机制。

符合





32

散装食品标签符合有关要求,具备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符合





33

食品贮存、销售满足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符合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34

无



备注:1.自查表一式两份,学校、监管部门留存。每个经营主体一张表。2.加“*”为合理缺项。

学校自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评分表

学校食堂名称: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签字): 评定人员(签字):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及处理建议

学校

食堂











分值

得分



一、许可管理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不一致,不在有效期内,本项不得分。

5





二、信息公示

2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应悬挂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5







3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1.未张贴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扣5分;

2.对照上次监督检查结果,有1项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2分,本项5分扣完为止。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家

校内超市及小卖部

 

校内社会餐饮

 





检查校园周边

家

校外食品销售经营者

 

校外餐饮服务经营者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份

 





行政处罚立案

件

 





没收问题食品

公斤

 





罚没金额

万元

 





监督抽检

批次

总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吊销许可证

家

 





移送司法机关

件

 





培训情况

人次

 





监督抽考情况

人次

抽考总人次

 

合格人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填表说明

1、幼托机构指幼儿园、托儿所之类,初等教育学校指小学,中等教育学校指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指中专院校、职业高中等,高等教育学校指大专及以上学校;聋哑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九年制学校数据均计入初等教育学校数内。

2、食堂总数1=自营食堂数2+承包食堂数3=有证食堂数4+无证食堂数5。一个学校有多个食堂的,按照食堂数字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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