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害道”是儒家学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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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作文害道”观念的来源“作文害道”观念最早出现在《淮南子》的“灭文章”中,该篇章主要讨论文章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主张摒弃文章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观念的基础来自道家的“反文”思想,认为文字的存在会导致人们追求虚荣与功利,从而忽视了真正的道德价值和精神修养。

《淮南子》中的“灭文章”一文主要提出了文章作为一种工具,容易引导人们追求名利,而忽视了道德和人伦关系。这种观点认为,文章的存在会导致人们追逐虚荣和功利,从而忽视了真正重要的道德价值和思想修养。因此,主张“灭文章”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观念的基础可以追溯到道家的“反文”思想。道家强调返璞归真、追求道的本源,认为文字是虚妄的,容易迷惑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因此,道家主张返璞归真,摒弃文字,通过直觉和直观来认识和追求道的真谛。

然而,认为“作文害道”的观念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和应用。首先,这种观念是宋理学家赘附于“文以载道”观念上的一种错误观念。儒家学说强调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认为通过文化的教育和培养,人们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儒家将文学视为传承和弘扬道德的重要工具,而非害道的因素。

其次,“作文害道”观念违背了文学的审美属性。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应当被赋予审美属性,能够唤起读者的情感共鸣和思考。文学作品通过艺术的手法和表达形式,传递人类的情感和思想,启迪人们的智慧和灵感。因此,将文学视为害道的因素是对文学审美属性的否定。

综上所述,“作文害道”观念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和应用,不属于儒家学说的观点。儒家学说强调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注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同时,文学应当被赋予审美属性,而不是被视为害道的因素。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和应用文学,将其作为传承和弘扬道德的重要工具。二、解析“作文害道”观念的错误性质

A. “作文害道”观念是宋理学家赘附于“文以载道”观念上的错误观念

在儒家学说中,文化承载了道德和伦理的精神,文以载道成为了儒家的核心理念。然而,“作文害道”观念并非儒家学说的原本观点,而是宋理学家在“文以载道”观念上的一种错误赘附。

儒家学说强调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将文化视为个人修身、家庭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文学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审美价值和情感表达能力。然而,“作文害道”观念将文学视为对道德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这与儒家学说强调文化的正面作用相悖。

宋理学家将“作文害道”观念与“文以载道”联系起来,试图通过限制文学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来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然而,这种观念的错误性质在于将文学的审美属性忽视了。

B. 违背了文学的审美属性

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属性。它通过语言的表达和想象的力量,展现了人类的情感、思想和智慧。文学作品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激发人们的美的情感和审美享受。

然而,“作文害道”观念将文学作为道德教化的工具,将其功用简化为对道德的追求。这种观念忽视了文学的审美属性,将文学作品简单地看作是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宣扬工具。这种简化和功利化的观念,不仅对文学作品的独立价值进行了贬低,也剥夺了读者享受文学带来的审美愉悦和思考的空间。

综上所述,“作文害道”观念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和应用,违背了文学的审美属性。它是宋理学家在“文以载道”观念上的一种错误赘附,不属于儒家学说的观点。文学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应当被赋予审美属性,而不是被视为害道的因素。只有通过充分理解和欣赏文学的审美特点,我们才能真正领悟其中蕴含的道德和伦理价值,实现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三、论证“作文害道”观念与儒家学说的不符

A. 儒家学说强调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注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儒家学说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儒家注重教育和修养,追求个体的道德完善和人格的充实。根据儒家的观点,文学作品不仅可以承载道德教诲,还能够传承历史文化、启迪人心、提升审美情趣。因此,儒家学说与“作文害道”观念的宰制性质存在明显的冲突。

儒家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倡道德修养和人伦关系的和谐。儒家经典《大学》中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强调通过个人的修养和家庭的和睦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在这个过程中,文学作品的价值在于激发人们追求美善的意愿,培养公民的道德情操。因此,儒家学说不会认同“作文害道”观念,因为它违背了儒家对于道德追求和人类伦理的关怀。

B. “作文害道”观念违背了儒家学说对道德的追求和人类伦理的关怀

儒家学说强调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行为的规范。儒家经典《论语》中有许多关于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的论述,如“君子修道以立德,修身以安百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强调了个体的道德修养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文学作品作为一种道德的承载工具,应当被视为道德教化和道德启蒙的重要手段,而不是害道的因素。

同时,儒家学说强调人类伦理的关怀和人的尊严。儒家强调人的尊严和自由,注重个体的情感体验和人际关系的和谐。文学作品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可以激发人们的情感共鸣和人性的关怀,培养人们的情感修养和道德素养。而“作文害道”观念将文学作品视为一种危害道德的因素,忽视了文学作品的审美属性以及对人类伦理的关怀。

综上所述,“作文害道”观念与儒家学说的观点是不相符的。儒家学说注重道德修养、个体的和谐发展和人的尊严,而“作文害道”观念违背了这些核心观点。文学作品应当被赋予审美属性,被视为一种能够启迪人心、传承文化、培养情感和道德的重要工具,而不应该被视为害道的因素。因此,“作文害道”观念不属于儒家学说的观点,它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和应用。四、总结“作文害道”观念的本质错误

A. “作文害道”观念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和应用,不属于儒家学说的观点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作文害道”并不是源自于儒家学说,而是宋理学家在“文以载道”观念上的一种错误观念。尽管它是在儒家学说的背景下产生的,却不能代表儒家学说的真正立场。儒家学说强调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注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不是将文学视为害道的因素。

B. 文学应当被赋予审美属性,而不是被视为害道的因素

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应当被赋予审美属性,让人们在欣赏和阅读中获得美的享受和情感的陶冶。文学作品通过情节、人物、语言等多种手法,表达人类的情感、思想和价值观,为读者提供思考和反思的空间。而将文学视为害道的因素,则是对文学审美属性的否定,是对艺术的误解和歪曲。

总的来说,“作文害道”观念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和应用,它违背了文学的审美属性,也与儒家学说的核心价值观不相符。儒家学说强调道德的追求和人类伦理的关怀,鼓励人们通过文学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因此,我们应该摒弃“作文害道”的观念,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学的作用,以实现儒家学说的真正理念和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欣赏和发展文学,为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精神提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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