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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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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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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平均分值4.5分。
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
本章属于基础理论,相对比较抽象。学习时应以理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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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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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1】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主体
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组织
法人组织
营利法人
有限***、股份***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国家
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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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周岁)
精神状况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8
正常
无
8≤人<18
正常
限制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无
16≤人<18,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视为完全
≥18
正常
完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无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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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
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和人造物(建筑设备等)
货币和有价证券
有体物(天然气电力)和无体物(权利数据信息等)
人身、人格
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提示】人的整体只能是主体,不能是客体(人身的部分可作为客体)
精神产品
也称智力成果,如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行为
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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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2】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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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内容
标准
法律事件
绝对事件
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自然现象)
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
——
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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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3】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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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制定机关
名称规律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条例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部委行署、直属机构)
××办法
××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办法
【提示】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及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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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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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1】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横向关系经济纠纷(平等主体)
仲裁
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当事人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或裁或审)。
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民事诉讼
纵向关系经济纠纷(不平等主体)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取决于具体纠纷:
先议后诉;或议或诉。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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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2】仲裁(★★)
(一)?? 仲裁的适用范围
适用
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
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人身)
②行政争议
不适用《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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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提示】附加刑,可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易错易混:
(1)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3)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责任,拘役属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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