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本文由用户“luxi1982”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04-03 11:08:31 举报文档

以下为《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第三条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XX、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四条 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XX。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第八条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重大贡献者,按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条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总会承担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第十一条 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在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红十字救护队,参与战场救护;

  (二)在武装部队中依法协助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三)对战区平民进行救助;

  (四)协助战俘、被监禁者及难民与家人取得联系,转交钱物,并为此建立必要的通信渠道;

  (五)参与探视和见证交换战俘。

  第十二条 执行人道主义救助任务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中受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保护,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十三条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佩戴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和标有红十字标志的物资、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第十四条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为执行救助任务的需要,红十字会救援人员优先使用交通、通信等资源。

  第十五条 红十字会兴办的社会福利事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第十六条 红十字会接受的国(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救灾物资,享受国家有关减税、免税政策。有关部门优先安排运输和办理有关放行手续。

  第十七条 红十字会开展活动和宣传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积极支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交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第十九条 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第二十条 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地基层红十字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中国红十字事业做出贡献的中外人士,可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授予同级红十字会荣誉会员称号。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会员退会,经原批准机关审核,收回会员证及标牌;个人会员退会的,需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自动退会:

  (一)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二)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

  (三)团体会员法人撤销、合并、解散。

  第四章 红十字志愿者

  第二十五条 中外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分会)”[英文译名:**Red Cross(Branch of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报国务院备案。

  附:1. 中国红十字会会徽式样

  2. 中国红十字会会旗式样

  3. 白底红十字标志式样

  4. 红十字旗式样

  说明:1、底:白色;2、十字:正红色;3、橄榄枝:金黄色。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中学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总结
  2. 施工组织设计
  3. 大学诚信完成学位论文承诺书
  4. “XX卫健党旗红 红十字‘救’在身边”生命健康安全教育走进小学
  5. 爱心红十字协会运行方案
  6. 小学数学教研计划
  7. 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8. 市“两委”换届培训讲稿1204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10. 党建工作督查考核事项开展情况 总结
  11. 学校开展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报告
  12. 《欢欢喜喜庆国庆》教学设计
  13. 做幸福教师谱幸福人生”学习计划
  14. 红十字运动知识宣讲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6.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17. 3.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表2-2)
  18.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19. (企业前期需准备项目)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
  20. 国旗下的讲话《小学生宪法知识》

以上为《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