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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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诸城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我省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进教师,须进行首次注册;

(二)上次注册至今已满五年的教师,须进行定期注册;

(三)上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须重新申请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表现合格;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表现合格;

3.注册周某某,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周某某,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暂缓注册:

1.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周某某未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注册周某某,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

3.注册周某某,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注册周某某,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三、工作安排

各确认点学校要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相关人员,其中包含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确保不出现人员遗漏。(请提醒广大教师尽量在工作日登录教师资格注册网站进行报名,以防周末网站可能关闭)

网上申请(11月25日—12月2日)

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登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按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即所在学校)进行信息填报,在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现场确认(11月25日—12月8日)

各学校管理员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审核申请人网报信息,进行信息确认,给出确认意见,统一收齐本校申请人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并为本校申请人员出具师德表现证明、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证明、培训学时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统一填写《诸城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汇总表》报送至教体局406办公室。

申报注意事项:①申报时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信息填写;②注册机构选择“***”,确认点据实选择自己所在学校(镇街区到指定的一处学校);③学校性质和任教学校所在地每个学校要统一,不要出现同一学校有的填写初中、有的填写九年一贯制,有的填写县镇、有的填农村的情况;④现任教学校按规范名称填写如“诸城市XX小学”、“诸城市XX初级中学”,通讯地址和户籍所在地按“**_*XXXX”的形式填写。

注册初审(11月25日—12月15日)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注册系统中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

材料报送审核要求

1.现场报送时间:各学校于12月×日-×日到教体局406办公室办理(报送时间安排表另行通知)。

2.上报材料: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分别装订)②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审核完后由学校带回)③《诸城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汇总表》、《2022年诸城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数统计表》(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科吴某某oa邮箱,纸质版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

注册复核(12月16日-12月22日)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各注册机构的注册结论进行复核,在注册系统中作出复核结论。

注册终审(12月23日-12月26日)

省教育厅对各注册机构注册结论进行终审,在注册系统中提出终审结论。

公示存档

终审后,各注册机构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对所辖中小学教师注册结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注册结果适用

(一)定期注册合格人员,可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

(二)暂缓定期注册人员,自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暂缓定期注册意见之日起满2年,仍未注册合格的,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人员,应立即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五、其他说明

1.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相应教育行政部

门应视情况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相应处

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2、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在2022年12月2日前完成个人信息的网上注册和申报工作,逾期不能申报。

3、各学校确认点要确定专人管理、操作,确认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管理员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4.各确认点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5点半前对本单位申请注册人员网报数据进行审核修改、收取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6.各学校审核申请注册人员材料时要对照其信息逐项进行核对,达不到注册要求的不得进行注册,如出现漏审、错审等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联系人:吴某某 联系电话:***。

附件1:诸城市2022年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22年诸城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数统计表

附件3:确认点账号及密码(如账号、密码有误或新独立学校无账号,可发组织人事科吴某某oa邮箱进行修改或设置)

附件4:注册相关材料参考及问题解决办法

附件5:各单位、学校上报时间安排表(另行通知)

***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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