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

本文由用户“baanwcw”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10-13 04:20:33 举报文档

以下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我院办学水平,***各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各专业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在系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专业建设研究、指导、审议、咨询的专家机构。

第二章 组 成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或专业群设置。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组成。

第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成员5-7名,两个或以上专业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数可增至7~9人,设主任委员1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关心***专业建设和发展;

二、在本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推荐,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由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校企合作共同开展科研与科技开发,按照规定程序,参与对科研成果的评审、验收和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 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开展毕业生追踪调查,分析、评价教学质量。反馈毕业生就业情况,对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在专业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或特大问题,可不定期召开特别会议讨论。

第十八条 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应建立如下材料:

(1)指导委员会档案;

(2)工作计划;

(3)每次活动记录材料;

(4)主要成果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九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 各专业每学年在开学后三周内提出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计划,***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每学期结束时,各专业须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总结和相关文字、图片记录归档,由教务处组织检查。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活动经费从各系部的专业建设经费或运行业务费列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与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9月1日起执行。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