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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da人
法学流派简介:
三大法学流派对西方法理学研究有若极其t要的影响,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将法律肴作是主权 者的命令;祈自然主义法学任调法律的过德性、会平、正义理念;杜会学法著t法律在社会中运作的效应. 法律的价位存在鱿在于价位所反封出主体的多元化和玄求的多元化. 关某某: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断自然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法社会学 . 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西方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出 现了以三大法学流派为主的现代西方法理学。它们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新自然主义法学、社会学法 学。三大学派相继诞生出奥斯丁、哈特、富勒、庞德等一批哲人,对后世产生极大的影响 一、三大法学流派概述 1.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是“实证主义法学”的一部分。〔’〕分析实证主义把某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作 为其出发点,并主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该法律制度中提取一些基本的观念、概念和特点,并将他们同 其他法律制度中的基本观念、概念和特点进行比较,以确定某些共同的因素。正如朱利叶某某·斯通 (luliuoStone)所指出的,分析实证主义所主要关注的乃是“分析法律术语、探究法律命题在逻辑上 的相互关系”。川分析法学派莫基人约翰·奥斯丁(JohnAustin)认为功利原则是检验法律的最终标 准。他说“一个拥有主权的政府的祟高意图或目的便是最大可能的增进人的幸福。”〔’〕奥斯丁的理论 主要分为三方面:第一,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以制裁作为其后盾;第二,严格区分 法律和道德。法理学是一种独立而自足的关于实在法的理论,其任务是研究法律(实在法)而不考 虑这些法律的善或恶,即后人所谓“恶法亦法”;第三,严格界定法理学的任务,区分“法律的应 然”和“法律的实然”,将法理学的研究范围限定于“法律的实然”。到了后期,在此基础上发展出 新分析主义法学. 新分析主义法学的典型代表是哈特(He奴tLA.Hart)。哈特的理论是在奥斯丁分析法学上的进 一步延续。首先,哈特提出法律是两种规则的结合:1.设定义务的规则,即原始的小型社会法律规 则;2.授予权利的规则,由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和审判规则构成。他坚持法律和道德没有必然的联 系,但是他承认两者有一定的联系,提出“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概念。他赞同奥斯丁“法律的 应某某”和“法律的实然”的区分,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限定在实在法。t’]同时,他向自然法学靠拢, 信奉自由主义道德哲学. 2.新自然主义法学 新自然主义法学是在自然法“复兴”的口号下进行的。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富勒(助n LFuller)。富勒的学说是在他与以哈特为主要代表的双方长期论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富勒继承了 西方历史上世俗自然法思想的理性传统,但又不同于以往的自然法学说。他强调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 的,道德可分为两种:愿望的道德(mo司ityofasPiration)和义务的道德(moralitvofduty)。〔’〕愿望的 道德是指人们应当去努力实现的、有关善行的美德,它是肯定性的道德,实行这种道德的人会受到赞 扬,而背离这种道德的人如果受到谴责,是由于他的失败而不是背叛了义务,是缺陷而不是行为不 当。义务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它的要求属于否定性的,即不怎样做,遵守这种道德的人不会因 此而受到赞扬,但不遵守则会遭到谴责。因而又认为义务的道德与法律最为类似,愿望的道德与法律 没有直接联系. 为了论证法律和道德的不可分,富勒进一步提出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即程序的自然法与 实体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律文化首要的组成部分,思想代表着"知",而制度代表着"行",不知者,无以为行。⒁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法律思想,正是对几千年来西方法学理论的承继和发展,蕴涵着诸多西方法哲学思想的精髓。在我们虚心"求道"于某某,几从"虚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今天,研究现代西方法学流派绝不是奢侈的娱乐;它"实体性"的思想、它对法学的研究方法乃至学术的精神,都当为我们所重视和学习。对待西方法律,盲目的排外自大或者"只求其用,不问其体"的盲目移植,都是不可取的。尽心研究西方法律文化及法哲学的"本真",以及这些法哲学思想与社会历史条件的相互关系,从而发掘出西方法律"活的灵魂"为我所用,才是我们应当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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