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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备查制度
为保障长者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或根据其他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食品留样柜负责人: 食品留样柜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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