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15号-《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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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 林业咨询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 特制定《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可作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行业 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 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 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 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 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 考调查、林业行业专项规划项目、卫星遥感数据正射影像图制作及 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入库、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营造林设计调查、 珍稀古树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 第五条 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 年 12 月 29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 4 月 29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国 务院令第 698 号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 1 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5〕229) 6.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 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 7.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 通知》(2004 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 8. 国家标准《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GB/T20399-2006) 9.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LY/T2005-2012) 10.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 则》的通知(林湿综字〔2010〕7 号) 11.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沙漠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LY/T2574-2016) 12.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 13. 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31 号) 14. 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 家林业局令第 35 号); 15.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林某某 〔2015〕122 号); 16. 林业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LY/T 2492-2015); 2 17. 国家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18.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 19.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 函〔2010〕139 号); 20. 林业行业标准《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 21. 国务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2011 年 1 月 8 日国务 院第 588 号令); 22.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 第六条 本《意见》中除特别规定外,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 币(元)为计量单位。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 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 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第七条 参考《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 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 2014 年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境 内)平均直接人工成本要素信息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 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专家咨询费标准,考虑到林业 调查规划行业及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意见》确定林 业调查规划项目咨询服务(境内)平均直接人工成本要素信息为: 3 外部高级专家 (元/人工日) 内部咨询人员(元/人工日) 高级职称及以 上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及以下 人工日法综合计算 系数 4000-4500 2800-3300 2100-2500 1500-1800 2.0-3.0 注:1. 直接人工成本要素是指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工资、津贴、奖金、保险和福利等,包括其 他各种资金或实物补贴的奖励、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等人员的支出; 2. 人工日法综合计算系数是指不同类型项目直接人工成本占服务总收入的比例,反映了直接人工 成本占服务总成本的比例、利润水平、税金等因数的综合影响; 3. 项目收费计算参考公式为:项目收费=(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数*每人平均工作天数*2800+中级职 称人数*每人平均工作天数*2100+初级职称及以下人数*每人平均工作天数*1500)*人工日法综 合计算系数。 第八条 本《意见》中未确定收费指导意见的项目,可参照项目 工作内容相近的收费指导意见,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参照林业 调查规划项目咨询服务(境内)平均直接人工成本要素信息中直接 人工成本标准、人工日法综合计算系数和双方认可的人工投入总量 确定项目的收费金额。 第九条 通用调整系数依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和开展调 查规划的工作环境确定,适用于所有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专 业调整系数依据开展调查规划的专业要求确定。通用调整系数如下 表: 4 经济发达 程度 T1 作业时某某 均气温 T2 作业区的 海拔高程 T3 作业区的 地形地貌 T4 通用调整系数 T 条件 系数 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 1.5 西部地区 1.0 ≥38℃或者≤-20℃条件 1.2 2000-3000m 3001-4000m 4001m 以上 丘陵、低山 山.中 高山 1.10 1.20 发包人与勘察人协 商确定,原则上不 低于 1.30。 1.1 1.2 1.3 备注 以当地气象台、站的 气象报告为准 注:1.未列入的区域或范围调整系数为 1; 2. 调整系数 T=T1*T2*T3*T4。 5 第二章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 第十条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指符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 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要求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调查收费的基础价格由前期准备、野外调 查和内业整理三部分组成,野外调查计费依据 30 公顷/工日的定额 和 1500 元/工日确定,内业整理按照野外调查的 30%计费,前期准备 按照野外调查的 16%计费(不含遥感数据购置及处理费用)。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调查按照调查范围的总面积(即国土总面 积)计算收费,专业调整系数(Z)依据调查的等级和森林面积所占调 查面积的比例确定。 专业调整系数 Z 条件 系数 备注 调查等级 Z1 森林所占 调查面积 比例 Z2 A级 B级 C级 60%以上 35%~60% 20%~35% 20%以下 1.2 全部小班做角规实测 1.0 0.7 含遥感估测 1.2 1.0 0.8 0.6 6 第十三条 规划设计调查收费基价表 项目名称 调查内容 森林资源 规划设计 调查 综合计价 前期准备 野外调查 内业整理 森林经营 方案编制 县(局)级 乡(林场)级 收费基价 (元/公顷) 备注 调查范围的总面积小于 12 万某某 70 的调查收费按照前期准备、野外调 查、内业整理等分别计算。 8 低于 10 万元按照 10 万元计算 50 12 低于 15 万元按照 15 万元计算 30 万元/单位 20 万元/单位 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的,补充调查的 收费参考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收 费标准,依据补充调查的比例计算。 注:收费计算公式: 1. 总面积小于 12 万某某的项目总收费=(前期准备收费基价*调查范围的总面积+野外调查收费基 价*调查范围的总面积+内业整理收费基价*调查范围的总面积)*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 数(Z); 其中前期准备收费基价*调查范围的总面积小于 10 万元按照 10 万元计算;内业整理收费基价*调 查范围的总面积小于 15 万元按照 15 万元计算; 2. 总面积大于 12 万某某的项目总收费=(综合计价收费基价*调查范围的总面积)*通用调整系 数(T)*专业调整系数(Z)。 7 第三章 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 第十四条 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是指符合各地区《森林作 业设计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为森林作业提供基本依据的调查服务 项目。本《意见》中作业设计调查仅包括常规经营采伐设计调查和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调查,其它类似的调查,可根据调 查内容和困难程度的相似性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作业设计调查的基价为单位面积调查所需费用,按 照调查单位范围的总面积计算;设定最低基价为 10 万元。 第十六条 作业设计调查收费,依据林木资产调查某某大小确定 专业调整系数(Z)。未成林造林地、幼龄林、经济林为 1.0,中龄 林以上为 1.2,圃地苗木为 1.3-1.5。 第十七条 作业设计调查收费基价表 项目 名称 调查类型 调查方法 收费基价 (元/公顷) 备注 作业设 计调查 (三类 调查) 常规经营性采 伐设计调查 建设项目使用 林地林木采伐 设计调查 全林实测 标准地调查 全林实测 标准地调查 600 1. 收费金额 低于 10 万元的 360 按照 10 万元计 算; 800 2. 收费基价 中含采伐作业 480 设计 注:1. 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调查总面积*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2. 收费金额低于 10 万元的按照 10 万元计算; 3. 造林作业设计外业调查收费基价,按照常规经营性采伐设计调查标准地调查收费基价的 60% 计算。 8 第四章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 第十八条 本《意见》所指的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林木、 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第十九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工作按复杂程度分为工程拆 迁林木资产调查(含司法鉴定调查)、林地林木流转等评估核查、 林地林木流转等项目资产调查和森林资源灾害损失评估调查等 4 种 类型。 第二十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的基础价格为单位面积调查 所需费用,按照调查单位范围的总面积计算;设定最低基价,工程 拆迁林木资产调查、司法鉴定调查和林地流转项目资产调查最低基 价为 8 万元,其他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核查最低基价为 5 万元。 第二十一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收费,依据林木资产查某某 大小确定专业调整系数(Z)。未成林造林地、幼龄林、经济林为 1.0,中龄林为 1.2,近成过熟林为 1.4,圃地苗木为 1.6-1.8。 第二十二条 由于林地林木流转项目分打包和拆零两类,相对 标的物资产数量、质量精度要求不一,需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精 度要求采用不同调查方法,并相应增加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增加的 经费支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9 第二十三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收费基价表 工程类别 收费基价(元/公顷) 工程拆迁林木资产调 查(含司法鉴定调查) 林地林木流转等评估 核查 林地林木流转等项目 资产调查 森林资源灾害损失评 估调查 6 公顷以内 18000(最低 8 万) 600 公顷以下 270(最低 5 万) 480 公顷以下 1000(最低 8 万) 600 公顷以下 375(最低 5 万) 6-12 公顷 15000 600-2000 公顷 225 600-1500 公顷 800 600-2000 公顷 310 12 公顷以上 12000 2000 公顷以上 150 2000 公顷以上 600 2000 公顷以上 260 注: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调查面积*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10 第五章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第二十四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是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方的委托,对拟用地范围 内的林地进行收集资料,制订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等野 外作业,以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第二十五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块状用地和线 状用地两种类型进行计算收费。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基础费 用+基价×实物工作量(块状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的总面积或线状用 地的总长度)×调整系数。 第二十六条 基础费用主要针对使用林地面积很小的项目,该 类项目如果只按照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总面积或用地总长度计算取 费,无法真实反映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本支出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块状用地主要针对: 1.使用林地面积集中,呈块状的建设项目; 2.使用林地以块状为主,有少量呈线状分布的辅助工程的建设 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意见》中,线状用地收费基价主要针对宽度应 在 20 米(含 20 米)之内的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石油天然气管 道等以线状分布为主的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多跨地域,森林资源勘 察和协调工作量较大。 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制单位在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时,委 托方需要增加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调查、协助查验、植被恢复方案设 11 计等工作时,可由参考相应的收费标准另行计算,没有收费标准的 双方协商计算相关的费用。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应体现优质优价 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 确定。 第三十一条 涉外工程使用林某某,如有特殊要求的,报告编 制单位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报告编制费用。 第三十二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按使用林地不同的形状 收费基价表 林地形状 基础费用 收费基价 块状用地 5.0 万元/项目 1.5 万元/公顷 线状用地 5.0 万元/项目 1.5-2.0 万元/公里 注:1. 根据林地的使用情况,计算费用时可分别乘以不同类别的调整系数; 2. 按照块状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总面积或线状用地总长度计算取费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项 目,可以减免基础费用; 3. 线状用地沿线的辅助工程的计价原则: 1) 当项目沿线的辅助工程(含临时占地)面积低于主线使用土地面积的 30%以下时,全线 可以按照 2.0 万元/公里综合计价; 2) 当项目沿线的辅助工程(含临时占地)面积高于主线使用土地面积的 30%以上时,主线 按照 1.5 万元/公里计价,辅助工程(含临时占地)按照块状用地 1.5 万元/公顷计价, 两项之和即为收费总价; 4.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果报告可按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分别提交成果报告,每份报告提 交数量超过 10 份以上的,印刷成本另行收费; 5. 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报告需要按照不同审批单位单独编制成果报告的,每增加 1 个报 告,增加收费 10 万元。 12 第三十三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时,可根据项目特 点、使用林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勘察的难易程度、成果编制的期限 等因素,按照收费基价进行调整确定。 不同类型 一、不同项目特点的调整系数: 1、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项目 2、地方政府部门作为合同甲方(不含其***), 且项目前期征地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线状用地在平原农区的建设项目 4、线状用地在国有重点林区的建设项目 5、涉及一般公益林的建设项目 6、涉及重点公益林(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 家级森林公园、沿海基干林带)的建设项目 二、线状用地宽度的调整系数: 1、线状用地宽度在 20—40 米(含 40 米)之间的建 设项目 2、线状用地宽度在 40—70 米(含 70 米)之间的建 设项目 三、不同地类的调整系数: 1、使用林地为无林地的建设项目 2、使用林地为疏林地、灌木林地的建设项目 3、使用林地为经济林、苗圃的建设项目 四、不同林地条件的调整系数: 1、使用林地区域平均坡度在 5 度至 10 度之间的建设 项目 2、使用林地区域平均坡度大于 10 度的建设项目 3、使用林地位于湿地沟塘、距山下公路相对高差大 于 400 米的山地上部的建设项目 五、不同交通条件的调整系数: 1、距离公路 3-5 公里的建设项目 2、距离公路大于 5 公里的建设项目 六、不同成果编制期限的调整系数: 1 委托方提出赶工期,外业、内业时间低于合理编制 期限的建设项目 调整系数 (收费基价为 1) 0.7 0.9 0.9 1.2 1.2 1.5 1.2 1.5 0.8 0.9 1.2 1.1 1.2 1.2-1.5 1.1 1.2-1.5 1.1 注:1. 市场物价波动调整系数由报告编制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各类林地使用情况协商确定; 2. 调整系数主要是考虑野外作业工作量及复杂程度。包括地形、林地类型、交通、气候、 海拔等情况; 13 3. 第一、二项内各小项可重复计算,第三、四、五项内各小项不重复计算; 4. 调整系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各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 1, 作为调整系数值; 5.使用林地包含多种地类、多种交通条件、多种林地条件时应按照用地范围内各种类型面 积比例加权计算调整系数。 14 第六章 科学考察调查项目收费 第三十四条 本《意见》所称科学考察调查是指为满足自然保护 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晋级或调整的申报要求,所需要开展的综 合科学考察调查。 第二十五条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的收费基价以考察单位 计费,分专项调查和影像制作两项。专项调查包括:生物多样性专 项调查、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和保护区威胁 因素专项调查等内容;影像制作包括多媒体视频资料和彩色影集等 内容。 第三十六条 根据项目特点、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和规模等因素 确定专业调整系数(Z)。 自然保护区类型调整系数(Z1) 自然保护区类型 调整系数 森林生态系统类型 1.2 湿地生态系统类型 1.0 荒漠生态系统类型 0.8 野生植物类型 1 野生动物类型 1.3 自然遗迹类型 0.8 自然保护区规模调整系数(Z2) 超大型 大型 中性 小型 自然保护区规模 调整系数 1.3 1.0 0.8 0.5 注:自然保护区规模依据《***试行)》(2002)确定,详见附件一。 15 第三十七条 科学考察调查项目收费基价表 项目名称 内容 自然保护区科学 考察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 1、专项调查 其中: 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 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 社会经济专项调查 保护区威胁因素专项调查 2、影像制作 收费基价 (万元) 80 70 30 20 10 10 10 注:1. 以物种数量为特征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应根据需要调查的物种数量对基价进行调整,超过 2 个以上的每个物种调查收费不低于 15 万元; 2. 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10 万hm2 (不含) (1) 2 万hm2 -20 万hm2 ,国家重点保 (不含)-10 万hm2 ,国家 生 护野生动物种≤10 种 保护野 区面积≤50%; 重点保护野 动 物 类 生动物 种>10 (2)10 万hm2(不含) -20 万hm2 ,国家重点 或核心区面积≤50%; (2)2 万hm2 (不含) -10 万hm2 ,国家重点保 生动物种≤ 10 种或核心 种或核 保护野生动物种> 区面积≤ 型 护野生动物种>10 种 心区面 10 种或核心区面积 50%; 或核心区面积>50% 积>50% >50% (2) ≤2 万 24 hm2 自 然 遗 迹 >10 万 hm2 3 万hm2(不含)-10 万hm2 0.5 万hm2 (不含)-3 万hm2 ≤0.5 万hm2 类 型 注:上表中不止一个条件的,只要满足其一即可。 25 附件二 超大型 >30hm2 产业开发类规模 大型 15hm2 (不含)-30hm2 中型 10hm2 (不含)-15hm2 小型 ≤10hm2 26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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