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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2018年“三小”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的开局之年,为切实强化对小餐饮、小饭桌、小摊贩即“三小”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提升其经营行为,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三小”的提档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旗县区食药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_**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三小”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以小餐饮、小饭桌、小摊贩(餐饮类)等三种类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单位,以车站、学校周边及餐饮集中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许可条件的保持、整体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进货查验、人员管理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达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
三、整治内容
(一)强化行政许可。“三小”存在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各旗县区食药监管部门要全面摸排,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的前提下,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把核查标准,着力提高“三小”许可或备案率,坚决杜绝降低标准许可或备案。尤其是“小饭桌”的监管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三小”的监管力度,有效确保其食品安全。
三是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取得的成效。
五、督查抽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市食药监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实地督查和抽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行动迟缓,工作应付的地区,市食药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和经验,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张某某, 0476-***,邮箱:cfscyk@163.com。
附件:“三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
*_**
2018年3月1日旗县区
“三小”总数(家)
检查数量(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下达责令整改(份)
出动检查人次
出动检查车次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家)
立案查处(起)
罚款金额(万元)
移交司法机关(起)
巴林右旗
101
101
101
0
240
60
0
0
0
0
附件
“三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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