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教学事故等级界定及处理的有关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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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等级界定及处理的有关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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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学事故等级

(一)教学事故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教学运行与实施、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过程中因主观过错而造成学校教学秩序混乱,产生不良后果和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行为。

(二)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教学事故划分为三级。一级为特大事故;二级为重大事故;三级为一般事故。

(三)本规定所列教学事故包括教学、教学管理、教学保障三类。

二、 教学事故的类别和等级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三级教学事故。

1、 教学类

任课教师衣冠不整,如穿背心或拖鞋上课。

任课教师坐着上课。

在上课或监考时手机等通讯设备发出铃声。

未经批准擅自调教室。

不按规定处理已评阅试卷。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

机房管理教师未在上课前5分钟开机房。

在非合班课且人数不到60人的班级使用小蜜蜂等音响工具上课。

2. 教学管理类

系(部)调整课表后,未及时报教务处备案或通知到任课老师、班主任。

不按时上报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等有关教学材料。

教务处接到系(部)调课表后,未及时通知督导部门及学生处。

不按实际情况签署班级考勤表。

3.???教学保障类

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设施损坏或卫生状况很差,未能及时修复或按规定清扫。

教材账实不符,教材库存短账达5‰以上。

各部门(含机房、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损坏,未及时报修。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二级教学事故。

1、? 教学类

无教案上课。

酒后上课。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以上(含5分钟)但不足15分钟或拖堂影响下一堂课教学。

实际教学进度与进度计划表相差4课时以上。

***批准,擅自变更或不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要求。

试卷命题有知识点错误。

擅自变更考试评分标准,影响公平、公正评分。

未经系(部)主任批准擅自调课、请人代课。

在上课时拨打或接听手机电话。

未经批准,擅自取消已安排的教学活动,或变更课程表安排的教学时

间、地点,由此导致多数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教学进度。

监考人员不负责任,发现学生考试违纪而不及时纠正、处理,导致考场纪律松懈。

管理人员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挑时间上课,不服从教学安排,导致教学秩序混乱。

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考试成绩,影响成绩登记。

评定或登录学生成绩有误。

丢失学生成绩单。

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过程中,未按照要求指导学生,或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完成论文或毕业论文不合格。

通知不及时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因教师或工作人员失职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重伤以上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 教学管理类

旷工半天以上。

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私自更改学生成绩

未按时上报学生注册信息或毕业信息。

***批准,私自向学生出售教学参考资料或教学用具。

3.???? 教学保障类

(1)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有关部门或个人未能及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或转送校外医院,造成严重后果。

三、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 督导室负责对教学事故事实的登记,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由主管院长审批。

(二) 学校鼓励、保护师生员工署真实姓名投诉教学中出现的各种教学事故。

(三) 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教学事故意隐瞒,或督导人员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瞒故意不报者,列为同级教学事故责任人。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

由于教学事***(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对已认定的教学事故进行如下处理:

对发生三级教学事故者,每次扣罚200元。

对发生二级教学事故者,每次扣罚500元。

对发生一级教学事故者(空堂除外),每次扣罚1000 元。

空堂一节扣罚2000元。

学期内累计空堂两节以上者,扣罚5000元,并认定以个人行为提出离职。

凡一年内出现一次教学事故,均取消其参加本年度的各类奖励和职称评审资格。

不管理课堂纪律者(如有学生自由进出;有学生在上课时吃东西;学生在上课时打瞌睡的超过课堂总人数10%,但上课教师两分钟内不予管理;对学生上课时打游戏、打手机、做小动作、带耳机等现象不予制止等),第一次由系部训戒,第二次由督导室警告,自第三次起每次扣罚100元并记教学事故。

监考与正常上课适用同样考察标准。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兼职教师。

*_**教务处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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