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中国在美国法院的主权豁免诉讼述评》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一、《外国主权豁免法》的生效对涉华主权豁免案件产生的影响自1976年起,《外国主权豁免法》在美国生效后,涉及中国主权豁免的案件在美国法院中不断增加。这部法律对涉外国家的主权豁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从而影响了与中国相关的豁免案件。
根据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的宽泛界定和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政府被视为“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而国务院直属管理的中***等事业单位、国务院直接控股的中央企业被视为“外国代理机构或媒介”。此外,政府并不直接管理但从事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被视为“外国机关”。根据中国的立场,这些机构和单位可以主张主权豁免。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豁免则取决于争议行为是否属于豁免例外的范畴。中国坚持绝对豁免,不理会那些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骚扰性或恶意案件。中国敦促美国国务院向美国法院递交已进行的送达非法无效、已受理的案件应予以撤销、已作出的判决或命令不予执行等的利益声明。中国司法部拒绝协助美国法院送达侵犯中国主权的诉讼文书。
在外交送达后,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特别出庭抗辩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甚至实体争点。这是因为外国主权豁免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加上美国法院有职责主动审查是否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总之,自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生效以来,中国在美国法院的主权豁免案件不断增加。按照法律界定和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政府被视为“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而国务院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务院直接控股的中央企业则被视为“外国代理机构或媒介”。政府并不直接管理但从事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被视为“外国机关”。中国坚持绝对豁免,不理会那些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骚扰性或恶意案件。中国敦促美国国务院向美国法院递交已进行的送达非法无效、已受理的案件应予以撤销、已作出的判决或命令不予执行等的利益声明。中国司法部拒绝协助美国法院送达侵犯中国主权的诉讼文书。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外交送达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特别出庭抗辩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甚至实体争点。由于外国主权豁免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美国法院有职责主动审查是否对案件享有管辖权。二、中国在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下的界定和豁免主张根据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中国在美国法院的主权豁免案件中被定义为“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根据该法律和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其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政府都被视为“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此外,国务院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如中***等以及国务院直接控股的中央企业被视为“外国代理机构或媒介”。而政府并不直接管理但从事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被认定为“外国机关”。
根据中国的立场,中国坚持绝对豁免,不理会那些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骚扰性或恶意案件。中国政府敦促美国国务院向美国法院递交已进行的送达非法无效、已受理的案件应予以撤销、已作出的判决或命令不予执行等的利益声明。此外,中国司法部拒绝协助美国法院送达侵犯中国主权的诉讼文书。
在外交送达后,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特别出庭抗辩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甚至实体争点。这是因为外国主权豁免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美国法院有职责主动审查是否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三、中国对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案件的态度中国对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案件持有坚决的态度。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的规定和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政府被视为“外国国家或其政治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因此在处理与这些机构和组织相关的豁免案件时,需要格外谨慎。
此外,外国主权豁免案件还涉及到国家间的争端和纠纷。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到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以及国际法中关于国家主权和国家豁免的相关规定。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国际社会的舆论和国际组织的立场,以避免引发更大的纠纷和冲突。
综上所述,外国主权豁免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主要体现在国家利益、法律体系的差异、敏感问题的涉及以及国际关系的复杂性等方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处理。同时,各国之间也需要通过对话和协商,寻求解决争端的途径,以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中国在美国法院的主权豁免诉讼述评》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