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9.21

本文由用户“jajm2000”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03-14 20:10:16 举报文档

以下为《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9.21》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无偿;

(三)符合公益目的;

(四)非营利性;

(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六)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七)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第五条??卫生计生单位可以接受以下公益事业捐赠:

(一)用于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

(二)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

(三)用于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和培养;

(四)用于卫生计生领域学术活动;

(五)用于卫生计生领域科学研究;

(六)用于卫生计生机构公共设施设备建设;

(七)用于其他卫生计生公益性非营利活动。

第六条??卫生计生单位不得接受以下捐赠:

(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三)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四)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

(五)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的物资;

(七)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

(八)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九)任何方式的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十)承担政府监督执法任务机构,不得接受与监督执法工作有利害关系的捐赠。

第七条??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作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第八条??卫生计生单位应当明确承担捐赠组织协调管理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以下简称捐赠管理部门)。

第九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经社会团体书面授权可以代表社会团体接受捐赠收入,不得自行接受捐赠收入。

第十条??捐赠人向卫生计生单位捐赠,应当由单位捐赠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卫生计生单位其他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直接接受。

第二章??捐赠预评估

第十一条??捐赠预评估是卫生计生单位收到捐赠人捐赠申请后,在接受捐赠前对捐赠项目开展的综合评估。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建立接受捐赠预评估制度。

第十二条??预评估重点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否符合卫生计生单位职责、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

(三)捐赠接受必要性;

(四)捐赠人背景、经营状况及其与本单位关系;

(五)捐赠实施可行性;

(六)捐赠用途是否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七)捐赠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八)捐赠方某某要求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九)捐赠物资质量、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等;

(十)是否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

(十一)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二)卫生计生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卫生计生单位捐赠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单位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及时对捐赠申请提出评估意见。

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参与评估。

第十四条??捐赠预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其他社会组织接受公益事业捐赠,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卫规财发〔2007〕117号)同时废止。

?

抄送: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5年9月21日印发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9.21》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