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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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

防治的告知书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所有人切身利益,也需要每一个法人单位、每一位公民参与其中的工作。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是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深、存续时间长、处置难度高、法律风险大,却是广大产废单位容易忽视的环境管理要素。随着近年来一些涉及固废危废的填埋、倾倒、偷排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甚至引发重安.大全事故的刑事案件的曝光,给广大产废单位敲响了警钟。合法、规范地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对于危废产生单位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在此,向贵单位告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环评自查自纠

已通过环评审批尚未验收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进行自查,对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属性、种类、产生量、贮存设施等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形,可咨询有权审批部门,属于重大变动的,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某某〔2015〕256号)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XX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XX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月报或年报务必于次月上旬完成。对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涉危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及时、全面公开各项信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企业有官方网站的,在官网上同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企业不公开、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公开或者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见附件1)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见附件2)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不满足识别标识设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包装识别标签)、未完成关键位置视频监控布设的企业,2020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选择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或利用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避免危废贮存仓库出现“涨库”,原则上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在省内转移时要选择有资质并能利用“电子运单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承运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发货、装载和接收的过程中要做到查验、登记、核准,严禁未执行电子联单而发货转移。

六、加强固危废环境风险防控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制度,定期排查内部的固危废环境隐患并及时消除。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根据预案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培训及演练,保存书面及影像资料。

请单位负责人阅读本告知书后签署回执,以上告知内容务必遵照执行。

附件:1.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

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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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B/T 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省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贮存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等,对识别标识的设置位置、规格参数、公开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见附件)。

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立柱、支架的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附件: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

附件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图案样式







1.设置位置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

(1)尺寸:底板120cm×80cm。

(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印刷CMYK参数附后,下同),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底板采用5mm铝板。

3.公开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和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图案样式







1.设置位置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

尺寸、颜色与字体、材料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栏规格参数一致。

3.公开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和能力、次生危废种类和数量、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含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过程、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填写说明:

1.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

(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

(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

(4)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厂区的相对位置。

(5)危废名称:列出企业实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名称。

(6)危废代码:危险废物对应的八位码。

(7)环评批文:公开企业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评情况。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批复文号,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无”。

(8)产生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环节或产生工序。

(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贮槽等设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1.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根据经营许可证,填写编号。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效期:根据经营许可证,填写许可有效期。

(3)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和能力:根据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列出企业收集、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方式与能力。

(4)次生危废种类和数量:指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名称、代码和数量,其中,数量根据管理计划、上一年度次生量估算,以吨/年计,可清洗回收利用的包装容器以只计量。

(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厂区内危险废物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过程、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6)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涉及危险废物的区域在厂区的相对位置,包括危险废物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区域、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

二、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图案样式

设置规范



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1.设置位置

平面固定在每一处贮存设施外的显著位置,包括全封闭式仓库外墙靠门一侧,围墙或防护栅栏外侧,适合平面固定的储罐、贮槽等,标志牌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除无法平面固定警示标志的储罐、贮槽需采取立式固定外,其他贮存设施均采用平面固定式警示标志牌。

2.规格参数

(1)尺寸:标志牌100cm×120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某某42cm,外檐2.5cm。

(2)颜色与字体:标志牌背景颜色为黄色,文字颜色为黑色。三角形警示标志图案和边框颜色为黑色,外檐部分为灰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采用1.5-2mm冷轧钢板,表面采用搪瓷或反光贴膜处理,端面经过防腐处理;或者采用5mm铝板,不锈钢边框2cm压边。

3.公开内容

包括标志牌名称、贮存设施编号、企业名称、责任人及电话、管理员及电话、贮存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建筑面积或容积、贮存设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贮存危险废物清单(含种类名称、危险特性、环评批文)、监制单位等信息。



立式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1.设置位置

立式固定在每一处储罐、贮槽等不适合平面固定的贮存设施外部紧邻区域,标志牌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不得破坏防渗区域。

2.规格参数

(1)尺寸:标志牌90cm×60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某某42cm,外檐2.5cm。

(2)颜色与字体:标志牌主板颜色、字体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立柱颜色为黄色。

(3)底板材料: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材料一致。

3.公开内容

包括标志牌名称、贮存设施编号、企业名称、责任人及电话、管理员及电话、贮存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建筑面积或容积、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环评批文、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监制单位等信息。



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



1.设置位置

贮存设施内部分区,固定于每一种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的墙面、栅栏内部等位置。无法或不便于平面固定、确需采用立式的,可选择立式可移动支架,不得破坏防渗区域。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

(1)尺寸:75cm×45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某某42cm,外檐2.5cm。

(2)颜色与字体:固定于墙面或栅栏内部的,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采用立式可移动支架的,警示标志牌主板字体及颜色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支架颜色为黄色。

(3)材料:采用5mm铝板,不锈钢边框2cm压边。

3.公开内容

包括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监制单位等信息。



填写说明:

2.1贮存设施外部警示标志牌

包括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和立式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1)贮存设施编号:用“(第×-×号)”表示,第一个“×”指企业贮存设施总数,第二个“×”指本设施顺序号。

(2)本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已通过环评的,填写环评批复文号;未通过环评的,填写“无”。

(3)本设施建筑面积(容积):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以平方米计,储罐、贮槽等以升计。

(4)本设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设施内贮存危险废物种类及危险特性,明确须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对应项目前打“√”。采用立式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牌的,直接填写相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指为应对危险废物泄露等突发环境事故时,配备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备。

(6)本设施贮存危险废物清单:根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情况,填写各类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环评批文(指产生或收集此项危险废物的项目环评批文,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无”);企业可根据贮存种类多少,适当调整本部分的字号和间距。

2.2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

(1)废物名称:分区警示标志牌对应区域贮存的危险废物名称。

(2)废物代码:该分区内危险废物代码。

(3)主要成分:该分区内危险废物主要有害成分名称。

(4)危险特性: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

(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区内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指为应对分区内危险废物泄露等突发环境事故时,配备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备。

三、包装识别标签

图案样式

设置规范



粘贴式标签:



系挂式标签:



1.设置位置

识别标签包括粘贴式和系挂式。粘贴式危险废物标签粘贴于适合粘贴的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系挂式危险废物标签适合系挂于不易粘贴牢固或不方便粘贴但相对方便系挂的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

2.规格参数

(1)尺寸:粘贴式标签20cm×20cm,系挂式标签10cm×10cm。

(2)颜色与字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文字颜色为黑色,字体为黑体。

(3)材料:粘贴式标签为不干胶印刷品,系挂式标签为印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

3.内容填报

(1)主要成分:指危险废物中主要有害物质名称。

(2)化学名称:指危险废物名称及八位码,应与企业环评文件、管理计划、月度申报等的危险废物名称保持一致。

(3)危险情况: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列危险废物类别,包括爆炸性、有毒、易燃、有害、助燃、腐蚀性、刺激性、XX。

(4)安全措施:根据危险情况,填写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危险类别:根据危险情况,在对应标志右下角文字前打“√”。



说明:附件中出现的底板背景、文字、图案、标签颜色对应CMYK色值情况如附表所示。

附表:颜色色值情况对照表

颜色色值情况对照表

序号

颜色

色值

十六进制代码

对应项目



1

蓝色

C92 M75 Y0 K0

#0000ff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底板背景。



2

白色

C0 M0 Y0 K0

#ffffff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文字,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为“有毒”、 “有害”、 “腐蚀性”、 “刺激性”、“XX”的标志背景。



3

黄色

C10 M0 Y83 K0

#ffff0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背景,三角形警示标志图案背景,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为“助燃”的标志背景,立式固定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的立柱,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的立式可移动支架。



4

黑色

C93 M88 Y89 K80

#00000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所有文字、危险废物标签所有文字、危险类别标志所有文字。



5

灰色

C17 M15 Y13 K0

#dad7d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上的三角形警示标志外檐部分。



6

桔黄色

C0 M63 Y91 K0

#ff8000

危险废物标签背景、危险类别为“爆炸性”的标志背景。



7

红色

C0 M96 Y95 K0

#ff0000

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为“易燃”的标志背景。





附件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的中间环节,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XX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某某〔2019〕149号)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应在关键位置设置在线视频监控。现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设置位置、监控点位、监控系统等方面作出规定(见附表)。

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上,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维护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定期巡视并做好相应的监控运行、维修、使用记录,保持摄像头表面整洁干净、监控拍摄位置正确、监控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视频传输图像清晰、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因维修、更换等原因导致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采取人工摄像等应急措施,确保视频监控不间断。

附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

附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

设置位置

监控范围

监控系统要求







设置标准

监控质量要求

存储传输



一、贮存设施

全封闭式仓库出入口

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危险废物入库、出库行为。

1.监控系统须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1211-2014)等标准;

2.所有摄像机须支持ONVIF、GB/T 28181-2016标准协议。

1.须连续记录危险废物出入库情况和物流情况,包含录制日期及时间显示,不得对原始影像文件进行拼接、剪辑和编辑,保证影像连贯;

2.摄像头距离监控对象的位置应保证监控对象全部摄入监控视频中,同时避免人员、设备、建筑物等的遮挡,清楚辨识贮存、处理等关键环节;

3.监控区域24小时须有足够的光源以保证画面清晰辨识。无法保证24小时足够光源的区域,应安装全景红外夜视高清视频监控;

4.视频监控录像画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域。











储罐、贮槽等罐区

1.含数据输出功能的液位计;

2.全景视频监控,画面须完全覆盖罐区、贮槽区域。









二、装卸区域

全景视频监控,能清晰记录装卸过程,抓拍驾驶员和运输车辆车牌号码等信息。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危废运输车辆通道(含车辆出口和入口)

1.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车辆出入情况;

2.摄像机应具备抓拍驾驶员和车牌号码功能。

同上。

同上。

同上。





回 执(生态环境局留档)

*_**:

我单位已收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告知书》,并将遵照落实。

签收单位:

签收人(主要负责人):

日期:

回 执(区镇留档)

***:

我单位已收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告知书》,并将遵照落实。

签收单位:

签收人(主要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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