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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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视点】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当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

通知指出,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相关规定,从5月到年底,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个月到校督导时,均要督导“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要督促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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