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xx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 副本》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xx乡村级民事代办点服务制度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现制定本乡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一、点位设立。各村(社区)应在便捷处设立民事代办服务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两委”干部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代办员,负责受理、收集并限期赴乡代办本村(社区)村(居)民代办的事项。
二、代办原则。代办点必须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无偿、自愿”和“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代”的原则代办。
三、代办范围。一是证照代办服务。主要代办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种证件,包括残疾证、独生子女光荣证、 房屋建设许可证、营业证、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二是公共事业服务。主要代办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种发票报销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保发票报销、大病补助发票报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代办办理。代办员受理代办事项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到便民服务中心及时办理,***理的,由民事代办员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分类汇总,由乡站所进行对口代办。事项办结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取回并通知办事群众领取。
七、代办公开。村级民事代办点实行公开办事制。代办点要对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即将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所需材料、服务电话等在办公场所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居)民要求代办员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八、代办纪律。各代办点建立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意见箱,
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工作纪律。民事代办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收取群众任何财物或接受当事人吃请,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xx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 副本》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