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本文由用户“sunxiangmin”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3-03-29 10:42:01 举报文档

以下为《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2021年11月25日,**_*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二、关于妇女产假问题

1.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3.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陪护父母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4.妇女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