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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第 164 号 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人:于某某 袭 燕 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 通行卡的通告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 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 学,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 室《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第141号,以 下简称1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在鲁人员申办健康通行卡 业务效率,避免接触感染,保障顺利出行,决定依托电子健康 卡开通线上办理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业务。有关事项 如下: 一、办理范围与条件 —1— (一)办理范围 在XX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 至异地的(以下简称出行人),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二)办理程序 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需进行出行人自行填报承诺、大数据 平台核验、管理人员核验签发三重管理。 1.出行人线上提出出行申请、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作出真 实性承诺; 2.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后台疫情相关大数据记录进行 核验; 3.出行人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授权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签发人)据实进行核签。经授权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为本 单位人员核签电子健康通行卡。 (三)办理条件 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 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 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员对出示“绿色健康通行卡”的出 行人直接放行。管理人员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点击“健 康通行卡”栏目后,选择“扫一扫”查看出行人详细信息。 三、签发人员管理 (一)签发人员范围。签发人员实行授权签发管理,授权范 围一般为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成员;能够对单位员工进行 规范健康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也可经社区(村) 授权后作为签发人员。 (二)签发人员授权。社区(村)确定签发人员后,由签发 人员任意选取一种办理渠道,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 “签发人员维护”,根据功能提示填报所在村居村委会(或居 委会或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村委会(或居委会或法 人代表)名称、签发人员所属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 话等。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将对签发人属地或单位进行自动校 验,通过后签发人具备健康通行卡签发权责。 四、其他要求 —4— (一)电子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并在5天 内通过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疫情大数据动态比对管理。有 效期内出行人需每日打开“健康上报”模块,点击“每日健康 上报”,填写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后提交,以保持电子健康通 行卡为绿色。 (二)本通知下发后,健康通行卡原则上实行远程“零接 触”在线办理。不具备条件的,也可现场办理,电子卡与纸质 卡具有同等效力。 (三)已经推广应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的市可依据本文件 进行功能完善,保证功能一致。 附件:XX省电子健康通行卡样式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2 日 —5— 附件 XX省电子健康通行卡样式 图 1 绿色健康通行卡(通行) 图 2 黄色健康通行卡(待行) —6— 图 3 红色健康通行卡(禁行)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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