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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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优化工作人员结构,充分体现优胜劣汰、人尽其才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对机关科室工作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上岗,岗位“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岗位“双向选择”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局成立岗位“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徐某某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梁某某同志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      二、参加岗位选择的人员范围      参加“双向选择”的人员包括局机关科级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派出机构编制为我局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在局机关工作的编制挂靠在城建档案馆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      办公室:3人;总工办:3人;政策法规科:5人;行政审批科:1人;规划管理科:3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进行深入动员;      2.填写“双向选择”表:动员会后10月16日参加岗位选择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填写岗位“双向选择”个人报名表和科室意向表;      3.上交“双向选择”表:10月17日参选人和科室负责人上交个人报名表和科室意向表      4.党组决定:10月18日由局党组依据“双向选择”情况,对“双向选择”未达成的工作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在全局予以公布。      六、纪律要求      岗位“双向选择”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保证岗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尊重民意,要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讨论内容等情况。      干部群众对岗位双向选择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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